記者 謝春年 實習mSATA生 李菲
  96333來電顯示:我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在一家企業兼職當話務員,這家企業來學校宣傳竹北售屋時說好一個月可以拿到3500元以上,而且包吃包住,可是我幹了10多天卻只拿到100多元。請記者出面調查,這樣的做法違反《勞動法》嗎?   劉同學等
  記者調查:接到投訴後,記者立馬聯繫microSD了當事人劉同學,並採訪到了其他幾位有同樣經歷的同學。
  投訴:幹了10多天只拿到1竹北售屋36元
  今年6月,劉同學在學校門口接到一份宣傳單,上面寫著“招聘暑期兼職生,包吃包住,有空調,3500元以上一個月”。劉同學立即去應聘,瞭解到具體工作是當話務員,為湖竹北售屋南某高校招自考生,而待遇從宣傳單上的月收入3500元以上變成了面談的1600元一個月。不過,招生辦負責人承諾,招到學生有提成,如招到第一個能拿到300元,第二個400元,第三個以上就是500元一個人。
  劉同學等人被安排在馬坡嶺附近的宿舍,當起“湖南某高校招生辦”工作人員,每天上班八個小時,拿著該企業提供的高考生聯繫方式打電話。
  “當時被提成誘惑了,想想一個月我至少能招到4個人,這樣每個月最低也能拿到2700元。”劉同學告訴記者。但劉同學在幹了10多天后,越來越感到這個“招生辦”不正規,於是她提出辭職。雖然期間她成功招到一人,但最終拿到手的只有136元。而負責人稱還有633元的提成要等學生開學交學費後才能打入她的銀行卡。
  “那個時候如果他們不把錢打到卡上,我們也沒辦法,合同不在我們手裡,也不知到哪裡去找他們。”多名同學表示了這一顧慮。
  回應:工資在招聘時就已說清楚
  記者調查瞭解到,這個設在湖南信息工程學院教學樓的“湖南某大學招生辦”在高考成績還沒出來前就開始招生了。根據劉同學提供的地址,記者近日來到該學院培訓樓調查。在一樓,有幾個學生模樣的男生正從一間教室出來,記者上前問這是什麼單位。“湖南某大學自學考試招生辦。”一位男生回答。走進教室,記者發現一間教室被隔成好幾個區間,每個區間里都有好幾名話務員,每人手裡拿著一張密密麻麻的電話單在打電話。
  還沒來得及咨詢,立馬就有人過來詢問。得知記者來意後,負責人陳先生告訴記者:“我們是企業方,與大學合作幫他們招生。”對於劉同學做了10多天為什麼只拿到100多元工資,陳先生回答:“3500元一個月是按照往年話務人員的基本工資算的,具體工資在招聘時就跟他們說清楚了。”
  建議:可向主管部門投訴並主張權利
  記者隨後來到被稱有業務關係的湖南某大學,該校自考招生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在校外打著他們學校牌子招自考生是非法的。“我們的自考招生統一安排在學校第五教學樓一樓集中招生咨詢,沒有在其他任何地方設立招生咨詢辦公室。”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已接到多起對打著他們學校牌子進行自考招生的非法窩點的投訴,已向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反映。
  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葉翔鋒律師認為,大學生打暑假工,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合同為準。只有公司是虛假的,或勞務內容是違法的,才可以認定合同無效。類似劉同學這類情況勞動者可向主管部門投訴並主張權利。葉翔鋒提醒,大學生打暑期工,首先要看公司是否有合格的營業執照,其次要看所從事的勞務是什麼內容,是否違法。簽訂勞務合同時還要註意對自己的權益進行保護和約定,包括自己保存一份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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